贷款的总成本是什么?
有两点构成:一是按贷款合同支付给银行的利息;二是因支付利息而付出的所得税后付成本,也叫利息的税后成本。
一般来说,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,其利息支出本身相当于享受了国家的税收优惠,获得了政府的隐性补贴、其利息的实际支付成本要低于合同规定的利息成本。利息的补贴(即利息的税后成本)的大小,取决于企业的所得税税率。在我国现行税制下,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股份制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,利息的补贴约为33%(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30%),即利息的税后成本为合同规定成本的67%(1-33%=67%)。
因此,一个企业实际负担100元的利息,只需付出67元的利润代价(100×67%=67元)。当然,利息费用不允许纳税扣除的企业和非盈利性事业单位,其借款利息无政府隐性补贴,利息的税后成本等于合同中规定的利息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