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用社贷款没还怎么办?
不继续偿还贷款的后果是很严重的,首先,信用社会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欠款。这种追索不仅是通过电话通知、登门拜访,还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、公示,而目前中国尚未有专门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条款,信用社在追索合法债务的时候,所采取的公告、公示措施在一定范围内使借款人“名誉”受损。这些影响是很难恢复的。其次,如果借款人有担保人,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,担保人在这种情形下是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,也就是说,如果借款人不还钱,信用社会找担保人要钱的。我们常说的“人情贷”在很多农村地区,也是相当普遍的,如果借款人不偿还贷款,找的担保人就是亲戚、朋友、甚至是父母,因此欠款不还影响的是一个家庭、一个家族的声誉。
再次,如果借款人及担保人不能在信用社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,将被诉至人民法院,法院根据《贷款合同》及《担保合同书》判决由借款人及担保人偿还贷款本金、利息及贷款违约金。
最后,如果判决之后,借款人及担保人仍不尽自己的还款义务,法院将强制执行,其执行手段包括查询、冻结、划扣被执行人的存款,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,扣留、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,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及票证,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、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,强制迁出房屋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