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类金融企业有哪些?

阙雪莉阙雪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

类金融行业包括很多种类,比如:第三方支付 、小额贷款公司(助贷)、担保、典当、融资租赁、商业保理等等…… 下面我简单介绍下这些类金融机构:

第一类是第三方支付机构,目前深圳市有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在运营,分别为汇付天下(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)、通联支付(上海通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)、快钱(上海华程信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)、银联电子(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)、易宝支付(北京易宝在线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)、汇潮支付(浙江汇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)、富友(上海富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)和通联支付(上海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);

第二类是商业保理公司,目前深圳地区有163家在营和拟开业商业保理公司,其中60家是外地分支机构,20多家为外资公司;

第三类是小额贷款公司,根据最新统计,深圳地区现有小额贷款公司705家,注册资本金73.94亿元,主要分布在福田、南山等区。其中省内市外分支机构133家,省外分支机构58家,国外分支机构10家。

第四类是融资性担保公司,深圳目前有融资性担保公司136家,注册资本金106亿元,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、能源和原材料等领域。

第五类是典当行,截至2014年末,深圳市共有典当行27家,其中国有控股的1家,民营的26家。

第六类是融资租赁公司,目前深圳市有9家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,注册资本金7亿美元。

第七类是互联网金融企业,主要包括P2P网贷、互联网基金销售、互联网保险、互联网证券、众筹等,目前处于监管状态。

初露心初露心优质答主

类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、非银行融资担保公司、典当、融资租赁、商业保理、区域性股权市场、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以及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。类金融企业指在形式上类似于“金融企业”从事类金融业务的企业,也属于非金融机构范畴。类金融机构,顾名思义,就是类似金融机构但又不属于金融机构的机构。在我国的现有金融体制下,类金融机构从事的业务往往是被金融机构排除在外的业务,比如典当、融资租赁、小额信贷等,可以作为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,服务于实体经济和普通民众。类金融机构在形式上如同金融机构,但不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内。

类金融业务,由于其金融的属性,与金融业务在业务竞争和风险传染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关联,对现有金融体系和金融稳定也可能产生影响,因此需要纳入一定的监管范围并承担相应的义务,但又不能与金融业务等同监管,区别主要在于,类金融业务不能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及募集资金,其资金来源不能具有公众性,也不能向公众募集资金,否则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。

我来回答
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,文明评论!